广州医科大学教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05-20

教室是教学的基本场所,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中心环节,故课室使用必须相对稳定,严格管理。为防止混乱,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防止发生教学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专业年级应按继续教育学院安排的课程上课,不得私自变动(实习、见习、实验课不固定安排教室)。
    二、教室由教务科课室管理组负责管理,未经同意,师生不得随意搬动桌椅、挂图架等,更不能搬出室外,师生必须尊重和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教室物品原则上不予外借。若确实需借用,必须于一周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科申请,同意后,由教室管理人员办理。并妥善使用保管,应准时归还,如有损坏,由申请者负责维修、承担责任。
    四、各单位和个人需调动或临时使用课室,必须于一周前填写“教室使用申请表”向教务科申请,经同意安排后方可使用(包括课堂讨论、习题课、课间测验及上小课等使用教室)。
    五、多媒体课室的使用
教研室有责任于课前与电教管理组联系,试放多媒体教学软件及有必要时做好硬盘备份,做好上课准备。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应在上课铃响前做好开机、调试工作,设备准备至上课状态。
    六、各开课教研室在开课前按教务部门安排的日期到教室管理室领取电教柜钥匙,并妥为保管。临时借用的,要交纳按金并做好登记,用后应立即归还。
    七、各类电教仪器教师使用后要关好电源并妥善放置并上好锁,发现故障应立即通知电教室或教室管理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仪器丢失或损坏,影响后继课程的正常进行,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八、教室统一每天上午七时开门,晚上十一时熄灯、锁门(无学生自修的课室可提前关闭)。
九、课室清扫每天两次,每周洗地、抹窗门及台椅一次,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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