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6-2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要求,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于621日在越秀校区体育馆四楼阶梯会议室召开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管理工作会议,胡丙杰副校长、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各校外教学点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梁相副院长主持。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纪泽泉院长围绕“以国家政策为契机,提升校外教学点办学管理水平”分别从“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设点数量和范围,压实高校的办学主体责任”与“加强专业设置规划统筹,对教学点招生专业进行动态管理”两个方面,明确校外教学点的教学和管理状况直接体现高校的办学质量,对各校外教学点提出工作质量要求;进而结合“重构知识,时空交汇——广州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案例”介绍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工作,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校外教学点的职责要求。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纪泽泉院长讲话


随后,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刘斌斌科长和罗奕川副院长分别对2024-2025-1学期教学任务、2024年招生工作安排与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情况进行工作讲解与通报,突出强调校外教学点在招生、教学、考务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专项通知执行,必须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不断提高我校高等学历继续的办学管理水平。

广州医科大学胡丙杰副校长进行总结讲话,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办学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各教学点应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严格执行招生宣传与学生报名注册、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等方面的要求;二是落实五个“严禁”,规范招生行为。各教学点未经我校授权不得自行开展招生宣传,不得虚假承诺、夸大宣传或委托其他组织(个人)代为招生宣传,不得提供“代报名”“代学”等违规托管服务,不得跨省开展招生和宣传;三是提高教学质量,严格学位审核。学位毕业论文抽检是国家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一环,在授予学位时,应重视毕业论文质量。

广州医科大学胡丙杰副校长讲话


胡丙杰副校长强调,相信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教学点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健康广东”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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