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关于接受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9


广州医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9个。有临床医学和生物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兴校”发展战略,持续强化学科内涵建设。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64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72人;诺贝尔奖获得者(特聘)1人、共和国勋章获得者1人、中国两院院士(含特聘)4人、海外院士(含特聘)4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现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0个;ESI综合排名位居全国高校第74位,其中临床医学进入全球前1‰。

学校深化医教研协同创新发展,聚力打造高水平附属医院。现有15所附属医院(11所综合性医院、4所专科医院),其中全国百强医院2所、广东省高水平医院4所。拥有国家临床(中医)重点专科31个,省部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130个,其中呼吸科连续十五年排名全国第一,变态反应、胸外科、小儿外科排名全国第五,精神医学、小儿内科排名全国第七,罕见病排名全国第八。

为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我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精神,接受广东省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或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在职医师,通过本校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读。

一、接收申请的专业:

1.临床医学(涵盖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全科医学、急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临床病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等专业):招生计划300人。

2.口腔医学:招生计划20人。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三、学业要求与流程

(一)申请硕士学位时限

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5年(自报名审核通过备案之日起算)。申请人须在5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核、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学位申请。

(二)第一阶段:课程学习与全国统考

1.课程学习与考核

经审查合格,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费注册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采用业余学习形式,集中面授时间安排在双休日。课程学习、必修学分等均按照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原则上一个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因故无法完成学习或成绩不合格者,可申请在次年跟下一年级重修。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完成现场信息采集工作后,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申请报考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三)第二阶段:科研能力培养和学位申请

第二阶段为科研能力培养和学位申请阶段。修完学位课程、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确定导师后,进入第二阶段。

1.导师确定

申请人完成第一阶段培养,须在确定导师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申请人可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所提供的导师名录及个人申请的学位专业,结合导师研究方向,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自行联系并确定导师。师生双方在学习形式、科研指导和课题研究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申请人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聘请导师申请表》,由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审批,提交至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登记备案。

2.学位申请与授予

学位申请须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申请人在通过课程考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可根据《广州医科大学关于授予同等学人员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试行)》中有关学位申请程序和学位授予等具体要求,申请硕士学位。经国际教育与继续教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3.第二阶段学习年限

修完学位课程、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确定导师后,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学习时间不低于1年半。

四、报名(包括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注册登记及资格审查

注册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25921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正在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或已取得的规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广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报名表》。(见附件1

申请人同时需要在202592124:00时前登录信息平台:https://www.wjx.top/vm/QF2mwcB.aspx# 或扫码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电子材料要与纸质材料一致。

报名二维码: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会同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申请人邮箱发放通知书。

申请人凭通知书,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22日至26日至我校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

(二)网上报名

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提交申请。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要采集个人图像。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五、学费与培养年限

1.收费标准可查询《广州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调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的公示》(https://cwc.gzhmu.edu.cn/info/1003/3381.htm)。

学费分两阶段缴纳,注册时缴纳课程学习阶段学费50000元;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确定指导导师后,缴纳论文写作阶段学费20000元。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申请终止学业或放弃申请硕士学位,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2.申请人自报名审核通过备案次年起,须在4年内(即最多可参加4次考试)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相关科目。整个申请过程(从报名审核通过备案至学位授予)的总有效期为5年。若逾期未完成全部要求(包括通过所有课程考核、全国统考、取得规培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所修课程学分及已通过的全国统考成绩将失效,不得申请学位。

六、咨询方式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科大学体育馆四楼406

联系电话:020-81341035020-81340950 联系人:蔡老师,阮老师,张老师


微信公众号:广医大继教院

                                                                    

网址:https://jxjy.gzhmu.edu.cn/index.htm


研究生院:

地址: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一楼

联系电话:37103086 联系人:卢老师、梁老师

网址:https://yjs.gzhmu.edu.cn/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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