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30
2023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等文件精神,高校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与服务,确保全程指导、全员查重,原则上实行全员答辩;将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原文、论文开题报告、成绩评定书、人才培养方案等录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供专家抽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现将2023届专升本科(2021级)、高升本科(2019级)各专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选题工作(2022年11月1日前)
学生选题必须结合专业实际、科学研究、应用分析和社会实践。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
选题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向学生明确工作任务和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2.开题工作(2022年12月1日前)
学生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开题工作。指导教师认真审查学生开题报告。
3.论文撰写、查重及定稿(2023年3月1日前)
学生根据课题的要求进行调研、实验以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开展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教师需对毕业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审查,明确修改意见,要求学生限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毕业论文终稿查重检测结果应低于30%(自行任选知网、万方、维普一种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查重,需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4.论文评阅(2023年3月15日前)
各学院(教学点)组织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填写指导教师意见和评阅教师意见,明确学生答辩资格,学生申请答辩。
5.论文答辩与成绩录入(2023年4月10日前)
各学院(教学点)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制定具体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答辩。论文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指导教师评分占20%,评阅教师评分占20%,答辩小组评分占60%。
6.毕业论文不通过者不能毕业。
二、毕业论文管理平台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习特点,便于指导教师开展毕业论文撰写指导工作,毕业论文采用超星网络平台进行全程网络化管理,使学生和教师摆脱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沟通交流更方便快捷,督促学生及时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具体操作指引另行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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