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评先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05-2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成教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我院在全校范围内定期开展评选 “全勤奖” 、 “学习成绩优秀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和“优秀毕业生奖”活动。为规范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时间
  “全勤奖”为非毕业班每学期末评选一次,“学习成绩优秀奖” 为非毕业班每学年期末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干部奖”为每学年期末评选一次,“优秀毕业生奖”为毕业班离校前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全勤奖”:严格遵守学校上课纪律,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教学活动,基本上能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较强,学习认真刻苦,尊敬师长,按时完成作业,在学生当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到课率达到90%以上。
2 、“学习成绩优秀奖”:遵守学校纪律,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按时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优良。当年(学年)平均成绩绩点达3.0以上(含3.0)且没有重考科目的学生,可授予学习成绩优秀奖。
3 、“优秀学生干部奖”: 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纪律,积极为学风、班风建设出谋划策,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工作能力,热心主动为学校和班级工作、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团结互助,办事认真负责,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经同学评议,学校审核,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 、“优秀毕业生奖”:在学期间,每学年均获“学习成绩优秀奖”者,毕业时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评选办法
1 、评选时结合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平时表现和班主任的推荐意见同时进行,参加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奖”,应认真写好个人总结,班组开展评议,由班主任初审把关后送交学院审核。
2 、“全勤奖” 原则上名额不超过该班总人数的10%。
3 、“学习成绩优秀奖”名额不超过该班总人数的5%。
4 、 “优秀学生干部”每小班(100人以下)评选1-2名,大班(100人以上)评选2-3名。
五、奖励办法
本着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被评为“全勤奖”、 “学习成绩优秀奖” 、“优秀学生干部奖”和 “优秀毕业生奖”的学生,评审材料存入个人档案,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广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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