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13-05-20

为了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考场规则如下:
一、学生必需按规定的考核时间参加考核。因故不能参加考核者,须事先向班主任提交书面报告(因病者要附上医院证明,因公事者要附上单位证明),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缓考。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缺考者作旷考处理。
二、开考前20分钟由监考人员清理考场后才准学生进入考场。
三、开考前15分钟由班主任公布座位表,学生须按规定座位入座,并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四、学生迟到超过30分钟、或无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军人证)、或不按指定座位就座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旷考论处。
    凡遗失学生证者,要提前到继续教育学院补办学生证或办理临时证明方可参加考核。
五、闭卷考核,只准携带铅笔、钢笔、圆珠笔及监考人员指定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其余物品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六、所有无线通讯工具( 包括手机、电子词典、MP3等)一律不得带进考场,或关机放到指定地点。
七、考场内应保持肃静。考核过程中不得相互交谈、左顾右盼、擅离座位、擅自互借文具,如遇考卷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但不得对试题中疑难问题发问,监考教师一律不能解答题意。
八、学生在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提前交卷者,应先举手示意并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但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议论、高声谈笑等,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当规定时间到,宣布考核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点清试卷后,才允许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草稿纸带出考场。学生交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试卷查阅、涂改。
九、违反有关规定者,按照《广州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核规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十、本规定的解释权在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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